寄放宠物狗死亡有责仼吗?
5月23日,辽宁大连一酒店未告知住客就不能养犬类进入,客人的宠物狗只能放在酒店停车场,最后不幸死亡。客人向酒店方索赔,但被拒绝。那么,寄放宠物狗死亡有赔偿责任吗?下面,找法网小编为您具体分析。
市民李小姐有一朋友近期要在大连旅行,因平时二人的关系很好,李小姐便同意将家中饲养的一只名品贵宾犬暂寄放于该朋友处。然而,等回来后,李小姐却发现自己心爱的狗已死在了朋友所住的酒店停车场。据李小姐说,当时狗死了之后,她送到动物医院就诊,医生初步鉴定是老年疾病和惊吓共同作用引起的猝死。而由于当晚贵宾犬是在该车中死亡,她怀疑是因为车内空间狭小、空气不流通所致。
对于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,该酒店总经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,“我们的规定是不允许客人在酒店内养宠物,既然养在了酒店就要承担责任。而且即使贵宾是死于非正常死亡,但在死亡前的确是给酒店带来了不良的后果,给其他住店的客人带来了影响。”对于这位市民所说的没有告知不能养犬类进入,酒店工作人员表示知情,但“这是我们正常的规定,每个酒店的制度都是一样的”。
对于以上事件,资深动物医疗纠纷案件律师梁鹤霖表示,如果宠物是由寄放者带至酒店,在寄放者能够控制的情况下,宠物因环境不适宜致死,寄放者应负主要责任,酒店只要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就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梁鹤霖解释,人身权利和尊严神圣不可侵犯,我国法律对此有强制保护,如果死亡原因是由于环境不适合造成,如高温、中暑等,那么该酒店就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但如果是由于疾病致死,那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,主张权利人生病则是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还是由于酒店方造成的,如果未能举证,就要承担不利后果。
不管怎样,这次事件提示我们,未来对于私人饲养的狗要不要进入公共场所,怎样妥善安置,都应该早做规划,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各位网友,你对寄放宠物狗死亡有赔偿责任吗?有什么看法,欢迎留言评论。